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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为您解忧,法院办了这些“小事儿”④

重庆江津法院 重庆江津法院 2022-12-06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江津法院以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为出发点,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落脚点,多措并举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01

邻里误会引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近日,江津法院第一人民法庭法官张再洪在西湖镇送达传票途中,接到当地村干部反映,得知西湖镇百燕村发生了一起邻里纠纷。纠纷双方经村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果,矛盾甚是激烈,还可能引起诉讼。


听村干部简单介绍情况后,张再洪法官作为联系西湖镇的“一街镇一法官”联系法官,当即决定在送达后组织纠纷双方在村委会了解情况。



交谈中,法官了解到,纠纷双方系邻居,因吴某误会涂某偷放其家里一吨多的水,导致双方发生口角。吴某家中老人邹某上前了解,却在和涂某推搡过程中摔倒受伤。事发之后,邹某子女多次声称要进行报复。


张再洪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并听取各方意见后,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采用“背靠背”调解方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涂某当场向邹某赔礼道歉并支付医疗费550元。两家的矛盾得以化解。



02

强制腾退房屋  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近日,江津法院迅速腾空被执行人重庆市江津区某公司非法占用的租赁房屋,为全区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据悉,该公司向重庆市江津区某厂租赁厂房用于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该公司却以“双方财务未清,无法搬迁”为由继续占用涉案房屋。该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8月,江津法院判决该公司腾空并返还涉案房屋。判决生效后,因其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该厂于2021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调查时了解到,涉案厂房所在的土地已于2011年由政府收购储备且规划用于重大项目建设使用。如未及时腾空厂房,将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


因此,执行法官多次到涉案房屋向该公司负责人释法说理、说服教育,并告诫如未在公告期限内腾空并交付房屋,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迫于执行威慑,被执行人于近日腾空机器设备,将涉案房屋返还给了申请执行人。



03

法官公正裁判  当事人送锦旗表感谢




日前,当事人龙某来到江津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的大红锦旗送给立案庭林杨法官及其团队,连连表达其感激之情。


龙某系湖南省冷水江市人,其从2018年开始向江津某公司供应偶联剂产品。今年1月,双方进行了对账结算,明确江津某公司欠付的货款金额。结算后,该公司一直未付款,龙某多次催促未果,遂起诉到江津法院,请求该公司支付货款。法院经依法审理,及时作出了判决,支持了龙某的诉讼请求。


“我是湖南的一个生意人,不曾想会和江津的一个公司发生纠纷并起诉到法院。”龙某说到,“第一次到外省打官司,心里很忐忑。林杨法官非常公平公正,很快就做出了判决。感谢林杨法官,感谢法院!”


龙某于是特意赠送锦旗,表达对江津法院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感谢和肯定。



04

快速出击堵“老赖”  温情劝导促执行




日前,江津法院执行法官了解到其承办案件被执行人王某的住处,并掌握了王某的作息时间。执行法官随即出动,于凌晨将还在睡梦中的王某带上了警车。


回到法院后,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确地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义务和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与法律责任,希望其能够迷途知返,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在法官的劝导下,王某决定立即筹款。考虑到王某一家的实际生活情况,申请人张某在金额上做了让步,王某的母亲也帮忙多方筹款,最终王某当场向张某兑现案款31万元。


申请执行人张某办完手续离开后,在王某母亲的要求下,法官组织王某及其母亲开了一个简短的“家庭会议”。母亲表示,感谢法官对孩子的耐心劝导,悉心教育,希望儿子能够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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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综合自各相关部门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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